浙江诸暨党建创新激发干劲 容错纠错让改革者“轻装上阵”( 三 )

  如果说2014年的《免责办法》搭起了诸暨的免责框架 , 那么2015年该市出台的《诸暨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便是开列出一份详尽的“责任清单” , 在标明底线的基础上实现精准问责 , 让干部在有所作为的同时亦有所敬畏 。

  “容错免责的前提是厘清职责、界定责任、精准问责 。 ”诸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志刚说 , 容错泛化会成为有些干部的“挡箭牌” , 甚至被错用滥用 , 偏离容错机制出台的初衷 。

  采访人员看到 , 《问责办法》明确了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 甚至失职失管失察失范”等5类必须问责的情形 , 列出了包括日常管理、包村驻村、社会稳定、环境生态、行为规范等5大类75条“问责清单” 。

  诸暨市纪委常委赵亦良说 , 《问责办法》进一步压缩了问责工作的模糊区域 , 问责精准度大幅提升 。 截至目前 , 诸暨共通报批评单位523个次 , 问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95人次 , 极大地强化了干部的“担责”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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