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双林股份时任董事收监管函:未准确提供股东关联信息

央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采访人员 宓迪)8月13日 , 深交所披露《关于对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吴少伟的监管函》(简称《监管函》) 。
根据《监管函》 , 吴少伟作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股份”)时任董事 , 同时系襄阳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 , 简称“新火炬”)的控股股东、襄阳兴格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兴格润”)的第一大股东 , 未如实向双林股份董事会说明吴少伟实际控制刘惠云、龚雨飞证券账户的情况 , 导致双林股份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刘惠云与新火炬、兴格润的关联关系 , 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龚雨飞、刘惠云与新火炬、兴格润的关联关系 , 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东信息不准确 。
《监管函》称 , 吴少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2条规定 。
《监管函》表示 , 上市公司董事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资料显示 , 由于上述原因 , 2020年7月 , 双林股份时任董事吴少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吴少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而早先在今年6月份 , 双林股份披露《关于副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 , 收到副董事长吴少伟转发的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 因吴少伟涉嫌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其实际控制的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7%)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吴少伟及新火炬立案调查 。
双林股份公告显示 , 吴少伟已于2020年6月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 , 辞职后吴少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双林股份|双林股份时任董事收监管函:未准确提供股东关联信息】双林股份2019年年报介绍 , 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的专业智造企业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内外饰系统零部件、轮毂轴承、精密注塑零部件、座椅系统零部件、变速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等 。
根据上述年报 , 在低迷的行业背景下 , 双林股份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3.02亿元 , 同比下降22.62%;2019年 , 因行业下行 , 双林股份对三家子公司计提7.48亿元商誉减值 , 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7亿元 , 同比下降143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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