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周知!公共交通出现新冠病例乘客不得私自离开

【转发周知!公共交通出现新冠病例乘客不得私自离开】每经编辑 步静
7月21日 , 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人群聚集场所手卫生规范》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通告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中提到 , 疫情期间 , 工作人员按工作要求 , 穿工作服 , 佩戴口罩、手套等 。 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确保在岗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 当身体不适时 , 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 , 并及时就医 。 旅行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 应按相关要求佩戴口罩 , 旅行结束后及时弃用 。 旅途中尽量避免触碰公共物品 , 同时加强手卫生 。 有条件时 , 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剂 。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 应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 , 有条件时 , 相互间距保持在1米以上 。 当有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时 , 应听从工作人员指令 , 做好个人防护 , 不得私自离开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中对重点场所的定义为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 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场所 , 包括办公场所、宾馆、商场和超市、银行、餐厅(馆)、理发店、农集贸市场、公园、铁路客运、道路客运、水路客运、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私家车和回国人员转运车辆等26类 。 重点场所的卫生防护原则主要有:低风险地区在采取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卫生防护措施前提下 , 各类重点场所有序开放 。 中、高风险地区 , 除了采取上述卫生防护措施外 , 还应缩短营业时间 , 减少人员聚集;人员密集、空间又相对密闭的场所如影剧院、歌舞厅(KTV)等应暂停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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