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减、三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三 )

  促进了诚信体系的完善 。 通过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 , 提高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强制性 , 加大了企业失信的代价成本 , 有效促进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 , 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明显加强 。

  促进增强了市场活力 。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 , 全区市场主体从改革前的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732户 , 发展到现在每天969户 , 增长了32%;每千人企业数量也从56户发展到目前的78户 , 增长了39% 。 民营企业呈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 , 截至目前 , 全区民营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已经超过190万户 , 占全区市场主体总数的97%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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