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男子为报包烧费假离婚 赔了房子跑了媳妇( 二 )

  2017年10月 , 陈明与王丽办理了离婚手续 , 两人和睦地过了一个团圆年 , 谁知春节后不久 , 王丽就以两人已经离婚为由 , 强行将陈明赶出家门 。 陈明几次找王丽理论均被其赶走 , 王丽不但拉黑了陈明的电话还换了房子的门锁 。

  2018年12月 , 与王丽多方协商未果的陈明来到哈尔滨公证处 , 提出想撤销之前办理的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 陈明表示 , 自己已经退休 , 一个月的退休金只有1600元 , 还患有糖尿病 , 要靠服药、打针维持 。 现在因为没有地方住 , 只能住在姐姐家 , 还要靠姐姐的照顾和接济生活 。 他十分后悔当初将房产公证给王丽 , 觉得是被王丽骗了 。

  哈尔滨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丁龙向陈明解释说 ,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系当事人陈明和王丽的自愿行为 , 除非二人一致同意自愿解除夫妻财产约定书 , 否则 , 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书 , 陈明单方无权撤销 。 如果陈明所说的情况属实 , 陈明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 ,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 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 , 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依法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 主张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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